中山收账公司提起代位追偿诉讼方法
假如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形成损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合同法》第七十三条)。提起代位权诉讼需契合以下条件:
1、存在合法的债款债款联系;
2、债款人须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款;
3、债款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款权利;
4、期债款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款人有保全债款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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