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收债公司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事项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避免债款人假借离婚躲避债款,能够采取以下主张:中山收债公司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事项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何避免债款人假借离婚躲避债款,能够采取以下主张: 一、宣布申报债款公告 为了避免当事人隐瞒债款不报或只报部分债款给债款人带来损失,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宣布申报债款公告作为查明离婚两边债款的一种手段,告诉离婚两边的债款人及时前来申报债款。 二、查明离婚意图,实行债款担保准则 三、夫妻两边的债款分担应咨询债款人定见 四、法院判定一方负清偿责任的同时应判定另一方负连带责任 五、树立夫妻财产登记准则 六、追加债款人为第三人 关于那些债款数额大或自己要求加入债款分担胶葛的债款人,法院可将他们追加为第三人。 七、对离婚后才发现的一起债款,债款人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款时,法院应把离婚两边列为一起被告 本文由中山收债公司整理 |